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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玖平:让每个山区孩子都享受到营养校餐
发布日期:2017-09-20 来源:《中国政协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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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稳步推进和全面铺开,3600万农村学生从中受益,贫困山区学生饿肚子、吃凉饭等现象基本消除。但对西部12省市山区学生用餐情况的抽样调查表明:学生用餐与学生发育情况仍落后城市。要彻底改变山区校园餐食面貌,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,加快实施山区校餐改善工程。

一是提高餐标,优化膳食结构。改善山区校园餐食,是一项合民心、惠民生、促健康、达小康的系统工程。从“中央-省内-县域-学校”四个层面,逐层落实,提标优食、均衡营养。

中央制定标准。中央层面,建议教育部会同财政部,研究山区校园餐食补助提标的额度与范围,推进山区校园餐食补助提标;会同卫计委,建立起个覆盖大部分山区的、持续科学的监测评价体系,开展农村学生健康状况监测,指导膳食营养。

省内适度提标。省级层面,在统一标准基础上,因地制宜、适当提高膳食补助标准。各省教育、卫生部门联动,建立山区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体系,通过体质健康标准测试,动态跟踪监测学生营养状况,为该省提高补助标准提供科学依据。

县域配齐人员。县级层面,探索开展公共营养师培养培训,每县配备2-3名公共营养师,结合当地物产、经济水平、饮食习惯,制定营养食谱,推广营养教育。对较大规模学校,还应分设采购、加工、保管、会计、出纳、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。

学校保障营养。学校层面,建立由家长、教师、村代表、校领导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,协商决定配餐方案、选择供餐模式,细化营养搭配,保证营养均衡。邀请公共营养师,为全校学生讲授饮食健康教育课程。

二是多方筹资,加大经费支持。贫困山区县级财政极为有限,难以维持长期投入。解决食堂运行资金短缺问题,需政府统筹推进,探索各级政府分担、社会力量参与的经费保障机制。

中央专项补助。建议中央财政设立贫困山区学校食堂建设及厨具设备购置专项资金;对连片特困地区实施食堂供餐、落实人员工资的学校给予奖补;适当扩大政策覆盖面,将随迁子女、县城寄宿生等纳入补助范畴。以地区贫困程度为依据,制定分类补助办法,缓解地方财政筹资压力。

地方财政配套。食堂运转经费由省、县财政共同分担、合力供给,可根据发展水平,确定分担比例。工勤人员工资、水电燃料费用,以省级财政为主、县级为辅;食材运输、储存成本,以县级财政为主、学校包干。要满足食堂日常运转需求,不挤占正常公用经费。

社会力量参与。各省要全面贯彻、准确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要求,除了加大地方投入,还应鼓励家庭分担、引导社会捐助、推行对口帮扶,积极争取免费午餐、蛋奶工程、厨房设施设备捐助等学生营养改善公益项目。

三是统筹监管,保障两个安全。由于点多面广、头绪繁杂,各地管理参差不齐,食品安全隐患常现、资金安全漏洞频出,因此要常态化监督、全方位管制,确保食品资金“两个安全”。

强化监管责任。建立审计检查、行政督查、学校自查的监督体系。审计部门对财政补助资金开展专项审计,确保资金落到实处;教育、食药部门抓好学校常规检查、重点抽检,纪检、监察部门监督政府履行职能、落实责任;学校膳食委日常巡查食堂卫生,保证供餐质量。

落实信息公开。建立月报、简报、通报制度,将校餐改善工程实施纳入政务公开、校务公示范畴,把营养改善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、部门考评内容。详细公示享受补助的学生信息,便于群众知晓、社会监督,防止套取补助、冒领资金。

严格责任追究。规范专项财务核算、台账痕迹管理等保障措施,健全监查责任追究、招标采购管理等配套制度,打击挤占、套取资金行为,保证资金安全。制定“负面清单”和“正面清单”,厘清政府、学校、供餐企业或农户各自的权责边界,加强依法监管、强化安全责任。(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、九三学社成都市委主委、四川大学校长助理徐玖平 本文刊载于《中国政协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