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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红:以专业思维和方法保护好自然生态资本
发布日期:2015-11-12 来源:人民政协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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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着眼可持续发展,着力提高发展质量,着手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,令人备受鼓舞,充满期待。”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,全国政协常委、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印红这样表示。她认为,《建议》中一个亮点是提出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五个发展理念,“简练的十个字,相融为一个整体,是国家发展适应新常态的座右铭;是在总结历史并应对现实的基础上提出的,是执政党新时期发展理念的宣誓。”

印红注意到,《建议》中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专门章节以“坚持绿色发展,着力改善生态环境”为标题。“这其实代表了一种理念,即‘十三五’时期的生态文明建设,包含促进发展的绿色化和促进绿色生态资源发展两方面的行动。”

她解释说,发展的绿色化通常指节能减排、清洁生产等,可直接贡献于环境治理,实际上是在做“减法”;绿色生态资源发展通常指保护生态,直接贡献于生态安全,是在做“加法”。长期以来,我国在投资自然生态、培育绿色生态资本方面一直存在“短板”。但事实上,良好的自然生态对经济、社会、文化、环境具有多重效益,既支持经济发展又改善人居生活质量,在实现绿色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。因此,未来“十三五”的5年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是“补欠账”与“补短板”相结合的重要机遇期。“积极作为的空间很大,也应当大有作为。”

印红认为,“十三五”期间,为落实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的发展理念,亟须提升绿色化的治理能力,就应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点:

首先要严守自然生态底线,发展建设坚持最小生态损耗。“严守生态底线,应当成为绿色发展的核心价值观。自然资本只能增,不能减。减轻建设开发项目的生态与环境影响,这也是最经济的。”印红建议,在开发建设中,政府应当通过制定政策、法规、规划等,履行好监管职责,要有“对破坏性开发说不”的责任担当。

其次要解决绿色贫困问题,坚守收益分配正义的生命线,养育回馈自然。

她指出,从事生态建设、自然保护的区域、当地居民、保护工作者,很少从保护中获得惠益。“如果没有因自然生态服务于社会而得到补偿,其生活、工作条件和待遇,长期处于贫困、艰苦境地,谁还会有保护自然的动力?”因此,她建议,在设立自然生态保护与利用的政策、机制时,应当体现让保护者获益、让自然生态资源权利主体或培育经营者获益的理念。自然生态旅游的收入应大部分投入生态资源保护,为自然生态保护提供资金。

再次要通过公众与自然的接触,唤起人们对生态保护的觉悟,从而产生保护自然的具体行动。印红认为,生态教育往往要在大自然中进行才能收获更好的成效。要真正改变人们的行为,就要让他们到自然中去触摸、去感悟、去学习,让他们在大自然中亲身经历生态保护的动人故事,再将这些故事分享给更多人。“应该通过自然解说、自然体验方式,促进旅游者生态道德观的建立,让人们了解生态科学知识、了解区域自然生态形成发展规律以及对当地发展的意义作用。在大自然中学会珍惜。”

同时,要以专业思维、专业方法保护好自然生态资本。印红指出,绿色发展需要对空间分级管理并控制土地利用方式与强度。不同空间对应不同的管控措施。因此“十三五”期间,要严格监测与动态管理,围绕自然生态系统健康要求,从规划设计好、建设施工好、运营管理好三方面科学推进绿色发展。

在规划设计方面,印红着重提出,“十三五”期间要重视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落实。要按照“多规合一”的理念,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、土地利用规划、城乡发展规划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统筹协调,使主体功能区规划最终落地实施。

在《建议》中,“建立产业准入的负面清单”成为一大亮点。印红表示,除考虑未布局地区的产业准入外,“十三五”期间也要关注已经布局形成的产业或企业如何退出、安置的问题。“要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,严格标准,该转产的转产,该下马的下马。”

此外,对于即将正式出台的各级“十三五”规划,印红提醒,规划不是各地方、各部门工作职能的简单叠加,不是简单的“拼盘”。应紧扣五个发展理念,瞄准发展中面临的核心问题、重点问题、难点问题,打破行政界线、行政壁垒,按客观规律办事,形成一个内在紧密联系、科学融合、协调发展的整体。(王硕)